法规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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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构成 通知公告
 
  本伦理委员会隶属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组建于2002年2月,历经6次调整或改选,现伦理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分别由从事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业以及独立于研究机构之外的人员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医院设有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

  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伦理委员会对本单位承担的以及在本单位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涉及临床医学伦理的项目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和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伦理委员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82号13号楼2楼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79-63546181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海玲。